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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肃查处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
第二十七批信访举报问题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8-07-05        字体大小:【 】  打印 打印 分享到:

(编号:X410000201806240055)


2018年6月26日,接到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第二十七批编号为:X410000201806240055的信访举报件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 立即责成县畜牧局、姚集镇立即赴现场进行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映问题

商水县姚集镇豆湾行政村豆湾小学附近祁传书违法占地所建养猪场,臭气熏天、污水横流问题没有得到及时处理。

二、调查情况

经查: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祁传书属豆湾行政村3组人,现年39岁,所建养猪场位于商水县姚集镇豆湾行政村豆湾小学附近土地性质为设施农用地,现养猪130头。

2018年6月15日,姚集镇政府组织相关人员在检查祁传书猪场时就发现猪场存在臭气、污水横流问题,镇政府立即对该猪场下达了整改通知书。2018年6月16日,该养殖户已组织抽污车对未硬化的沉淀池中的粪污清运到田地,作为土地肥料

6月26日,县政府接到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件后,组织人员又去现场调查核实,该养猪场已经封堵了排污口,清理了粪污,解决了异味、污水流向问题

三、整治措施

1、6月26日,县畜牧局、姚集镇政府对祁传书所建养猪场联合进行调查处理,联合调查组对养殖户祁传书进行了教育,封堵了排污口,清理了粪污,做到了雨污分离

2、目前,该养殖户已新建了标准化沉淀池一座,在养猪场内按每头猪0.2平方米的标准改造了晾晒棚。

四、责任追究

经姚集镇党委研究,决定给予豆村支部书记张六顺诫勉谈话,给予豆村村委主任林留孩诫勉谈话,给予豆村支部委员张战成党内警告处分。



2018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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